屏東地檢署在6月間獲報指有業者在高雄等地區的大賣場回收過期下架食品、肉品等廚餘,以餵養豬隻食用為掩護,將過期食品轉賣不特定人食用。
屏檢指出,業者每天到高雄前鎮區、鼓山及大寮區地區,載運賣場及食品公司過期下架的生鮮食品、肉品等,檢視、分類後,將外觀較佳的肉品及蔬果逐一清洗去除異味及其他雜質,再以塑膠袋分裝成小包裝,以每包新台幣100元轉賣給下游餐飲業者,腐敗的食品載往豬舍餵食豬隻。
市府衛生局表示,11日配合屏東地檢署查察,初步認為賣場業者沒有違法。衛生局說因為屏檢還在偵辦此案,暫不便多做說明。
王友玫說,公司委外處理廚餘時有評估業者是否有養殖場才同意代清運,再者,公司也依廚餘處理流程於逾期肉品和食品上淋上醬汁和雞油等,深色的醬汁已將肉品染色。
至於逾期罐頭等,多會用絞碎機絞碎;至於日餘量多寡,好市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