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針對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帳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具減損跡象者,進行現金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新台幣45,094,245元。上述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39號之規定立即於104年第三季財務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新台幣45,094,245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