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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上開發:公告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聯開三,代碼:2537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4年12月24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2 00:0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51224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51224發生緣由:依聯開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依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後翌日(民國101年10月1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06年7月21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4年11月23日至104年12月23日(因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收回權之行使須向往來證券商申請,且配合集保公司作業民國104年12月22日為最後申請日,逾期恕不受理)(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4年12月23日(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4年12月24日(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4年11月23日(六)、債券收回手續1.收回之債權人,請檢附以下文件至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2.若債權人接獲「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透過證券商申請,並由集保公司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目前為新台幣12.68元),以通知期間屆滿日(即為104年12月23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3.本公司將於104年12月30日,將支付申請收回者價款(扣除處理費),匯入 貴債權人帳號。如 貴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 貴債權人通訊地址。為確保 貴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七)、債券收回權相關稅賦:因本次收回權以債券面額收回,票面利率為0%,無債息及補充保費相關稅賦之問題。(八)、收回行使申請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撤回申請。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3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債券代碼:25373票面利率:0.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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