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2日通過修法,擴大組織犯罪認定,並且明確列出黑幫脅迫都更、討債等犯罪類型。
組織犯罪的認定,將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明確分工為必要;以暴力、脅迫、恐嚇為手段,或本刑超過5年之罪,具有「持續性、牟利性」的結構組織都將嚴懲。
草案也列出常見犯罪類型,例如放棄公司經營權、都更、討債或債務協商、購買商品或服務等。
草案並新增法人、僱用人處罰規定。
另外,因刑後強制工作不力更生,修正為刑前強制工作。
「組織犯罪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會12日通過修法,擴大組織犯罪認定,並且明確列出黑幫脅迫都更、討債等犯罪類型。
組織犯罪的認定,將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明確分工為必要;以暴力、脅迫、恐嚇為手段,或本刑超過5年之罪,具有「持續性、牟利性」的結構組織都將嚴懲。
草案也列出常見犯罪類型,例如放棄公司經營權、都更、討債或債務協商、購買商品或服務等。
草案並新增法人、僱用人處罰規定。
另外,因刑後強制工作不力更生,修正為刑前強制工作。
「組織犯罪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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