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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域綜合整治 環署:由內政部國土規劃

中央廣播電台/吳琍君 2015.11.12 00:00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12日)舉行公聽會,希望推動「污染河川流域綜合整治暨環境景觀營造特別條例」的立法,儘管公聽會上多數認為河川流域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未來的環境資源部綜合整治並營造景觀,但環保署表示,在政府組織再造尚未通過立法前,相關法案目前是由內政部以國土規劃的方向進行。

為了推動「污染河川流域綜合整治暨環境景觀營造特別條例」的立法,立法委員陳節如12日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舉辦公聽會,多名學者專家一致認為相關工作應責成未來的環境資源部整合。

不過,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葉俊宏回應表示,未來環資部確實可以將水利、水質、水保及汙水處理、甚至水岸景觀等問題進行綜合考量,但在政府組織再造尚未通過立法前,目前相關問題是由內政部以國土規劃的方向進行。他說:『(原音)因為這個條例目前擬草案的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那它為什麼寫內政部呢?最主要它是希望從國土計畫、從空間發展計畫這邊來切入,然後還有包括景觀,那因為現在景觀法也是在內政部。如果說未來把這個條例限縮到是在整個污染的整治為優先,那當然未來的環境資源部是責無旁貸,應該來做這件事情。』

葉俊宏指出,過去政府編列相關整治經費時,多半只將硬體建設列入,未考量後續的操作維護費,導致中央將硬體建設完成後,交由地方政府接管時,缺乏經費維護。此外,河川汙染整治當中,家庭汙水要靠汙水地下道的建設,事業汙水則需由事業單位自行處理,但事業單位是否落實執行,則需靠稽查人力及科學儀器清查,因此,稽查經費也相當重要。他也贊成部分學者的提議,部分都市計畫劃定的工業區若沒有汙水處理設施,應納入特別條例管理,優先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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