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12.捐贈原由:辦理文化教育等活動之推動及執行。3.捐贈金額: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蔚華教育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