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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含雌激素 明年7月起禁售

中央社/ 2015.11.10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0日電)食藥署今晚表示,添加雌激素成分的含藥化粧品,明年7月1日起禁止販售。目前國內含相關成分的產品多為治療落髮的洗劑、洗髮精、乳霜等。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雌激素與卵巢癌、子宮內膜癌的罹癌有明確關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國際醫療美容中心主任邱品齊認為,雖然皮膚吸收的致癌風險不高,發育中的兒童青少年長期接觸,恐怕產生男童雌性化、女童性早熟等風險。

歐盟、美國等均已將雌激素禁用於化粧品雌激素,國內先前未列為禁用成分,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在官網公佈預告訂定「化粧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草案。

食藥署表示,自公告之日起,凡含有此類成分的化粧品,禁止輸入及製造,持有摻用此類成分的含藥化粧品許可證者,應即向本部辦理許可證處方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凡含有此類成分之化粧品,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

國內共有241張含雌激素的含藥化妝品許可證,現行規定雌激素成分用在頭部或黏膜部位的產品,限量是每克200國際單位(IU),其他部位的產品限量500IU;多數是治療落髮的洗劑、洗髮精、乳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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