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請信託公會協助,擬具「信託業辦理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評鑑及獎勵措施」,預計自105年度起實施5年。
評鑑及獎勵措施的評鑑標準主要為「受益人人數、信託財產本金規模」等量化指標,及「安養信託客戶滿意度、安養信託業務的創新及公益性」等質化指標。
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表示,初期規劃前10名的績效優良銀行將給予申請信託相關業務自動核准等的獎勵。
同時,考量現行實務上民眾為退休安養預作規劃,將「受益人之一年齡達55歲以上」且信託目的為老年安養的財產管理、安養照護、醫療給付等信託契約,均納入「高齡者安養信託」範圍。
根據統計,截至103年底,信託產品主要仍以理財型信託為主,件數超過千件,規模超過新台幣70億元,其中以國泰世華銀行的1090件最多,其次分別為第一銀行的126件及華南銀行的9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