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盜公款134萬還賭債 遭判1年8月

NOWnews/
10 年前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恆春鎮公所日前發現公款繳庫異常,通報政風單位調查,發現公所內一名盧姓約雇人員,因好賭博,欠下大量賭債,竟多次私吞公款134萬多元,隨後遭到法辦,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判盧員1年8個月有期徒刑。

警方調查,盧員在公所負責將鎮立游泳池門票及停車場?公有市場等相關公有單位租金收取後,交給財政課繳入國庫,但從100年6月至101年8月期間,盧員都未按時將收齊的租金交給財政課,而財政課部門人員也未積極向盧員催繳,導致134萬970元遭到盧員私吞。

直到財政課發現異常,才趕緊通報政風單位調查,盧員在接受廉政署詢問時,坦承犯行,解釋是為了要還賭債才會挪用公款,法官衡量盧員犯後具悔意,且家中還有子女及長輩要扶養,依法量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