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乙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註銷股份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02.減資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法第28-2條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第一次及第二次 買回庫藏股註銷股份3.減資金額:70,000,0004.消除股份:7,000,0005.減資比率:3.88%6.減資後股本:1,735,289,150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於民國1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