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註銷庫藏股暨訂定辦理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6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之二條規定,本公司第十次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已屆法定轉讓期限(買回之日起3年),依規定辦理註銷未轉讓股份及第十二次買回註銷庫藏股4,140,000股。3.減資金額:新台幣61,400,000元。4.消除股份:6,140,000股。5.減資比率:2.34%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558,533,21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定104年11月10日為庫藏股減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