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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裕興: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6 00:00
一、本公司於104年10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9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49,5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403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F1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 F2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CA03010 熱處理業 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F114020 機車批發業 F214020 機車零售業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F213110 電池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3,000,000元整,分為35,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4段462巷9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及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70年9月8日,第26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49,500,000元,發行普通股4,9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2.發行條件: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計49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百分之九十,計4,455,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26.203966股。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認購一股者,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3.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九)本次現金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02,500,000元,分為40,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增資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4年12月3日起至104年12月7日止。(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三)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大雅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豐原分行除外)。(十四)專戶存儲價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豐原分行。(十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各主管機關外,另陳列於本公司財會部以供查閱,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 mops.twse.com.tw/)查詢或請附回郵信封或親臨本公司索取。三、茲訂定民國104年11月30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4年11月26日起至民國104年11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11月25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11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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