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062.公司名稱:佳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轉讓庫藏股5,000,000股予員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認股基準日:104/11/30(2)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平均價格18.51元為轉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