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指出,李全教被控透過前立委李和順去年12月在廈門行賄市議員蔡秋蘭、陳朝來、梁順發、楊中成等人。
不過,法務部透過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署協助調查,李全教等人未在廣東、福建開戶;南檢也未發現賄選相關證據及資金異常交集情形。
另外,李全教被控透過市議員莊玉珠、蔡啟新夫婦等人行賄市議員曾王雅雲部份;檢方調查,莊、蔡、曾王3人去年12月從日本搭同一班機返台,但沒證據證明行賄及收賄。
至於正副議長選舉選票圈選疑雲,刑事警察局鑑定結果顯示難以認定何人涉有投票受賄的罪嫌。因此,南檢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李全教在議長選舉時涉賄,今天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