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台聯立委周倪安日前向最高法院檢察署遞狀,告發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涉嫌動用「黨內資源」勸退原提名的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改徵召黨主席朱立倫上陣,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特偵組簽分查字案,由檢察官柯宜汾偵辦。
經傳喚證人調查後,特偵組認為犯罪嫌疑不足,全案於6日上午宣告偵結,發交台北地檢署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祕書長李四川予以不起訴處分。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原音)偵查結果,被告朱立倫、李四川等2人,均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特偵組的調查,認為被告朱立倫與李四川要求洪秀柱放棄競選活動,是出於政黨為求勝選考量,尚難認定有惡意妨礙選舉之故意;至於新台幣3千萬支票,經查證,為國民黨提供給黨籍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符合常情,給付補助選舉款的方式也與提供給黨籍其他立委候選人相同。另外,關於外界懷疑有「換柱」錄音檔與「5億退選」的傳聞,在傳喚相關證人後,均查無實據。
特偵組指出,由於此案是具狀告發,結果須為起訴或不起訴,加上此案被告發的罪名是3年以上刑責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依職權一定要送再議,但若由特偵組簽結,此案便無法再議,因此特偵組和北檢討論後,決定將全案發交北檢偵辦,由北檢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