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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機車違停問題 2年增2.5萬機車停車格

中央社/ 2015.11.06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106 09:31:48)交通局近日公告廢止在前市府所公告騎樓、人行道得停放機車、腳踏車的規定,引起多位市議員關心。台中市交通局王義川表示,廢止前市府100年所發出公告,是符合中央法令規定,回歸全國一致的標準,市府將先增加停車供給,再進行停車管理工作;另已規劃於106年前,至少達成增加2萬5千個機車停車格,調整與汽車相同。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人行道禁止停車,但前市府卻在100年發出公告,讓市民誤以為所有的騎樓與人行道都可停車,此舉限縮警察執法權力,更難以取締人行道嚴重違停,導致目前的違停亂象,因此,交通局今年10月30日廢止該公告,回歸全國一致的標準。

「先供給,再管理。」王局長強調,市府將配合民眾停車習慣,針對人行道違停嚴重地區,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增設機車停車格;在機車停車格數量畫足之前,民眾在人行道停放機車或腳踏車,只要不影響行人通行,市府就不會開單,對於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違規情形,也會先以開勸導單方式進行。

王局長表示,台中市要成為人本城市,必須打造友善的人行空間,他上任至今已增劃1萬多機車停車格,像是在中山醫大附近劃設2,000個機車停車格,即解決當地的機車停車問題。

王局長也指出,目前台中市目前有10萬個汽車停車格、7萬5千個機車停車格,兩者相差2萬5千個,他規劃接下來兩年內,至少達成將機車停車格數調整至與汽車相同。

(11/5*12)*交通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聯絡電話: 04-22289111

訊息來源: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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