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人行道禁止停車,但前市府卻在100年發出公告,讓市民誤以為所有的騎樓與人行道都可停車,此舉限縮警察執法權力,更難以取締人行道嚴重違停,導致目前的違停亂象,因此,交通局今年10月30日廢止該公告,回歸全國一致的標準。
「先供給,再管理。」王局長強調,市府將配合民眾停車習慣,針對人行道違停嚴重地區,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增設機車停車格;在機車停車格數量畫足之前,民眾在人行道停放機車或腳踏車,只要不影響行人通行,市府就不會開單,對於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違規情形,也會先以開勸導單方式進行。
王局長表示,台中市要成為人本城市,必須打造友善的人行空間,他上任至今已增劃1萬多機車停車格,像是在中山醫大附近劃設2,000個機車停車格,即解決當地的機車停車問題。
王局長也指出,目前台中市目前有10萬個汽車停車格、7萬5千個機車停車格,兩者相差2萬5千個,他規劃接下來兩年內,至少達成將機車停車格數調整至與汽車相同。
(11/5*12)*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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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台中市政府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