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6款1.事實發生日:104/11/052.發生緣由: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因民國99年12月至民國101年12月未遵行稅捐稽徵法第44條,經國稅局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罰鍰。3.處理過程:將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罰款。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0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依法令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