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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國情報告 王金平:立委質詢恐違憲

中央社/ 2015.11.05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5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總統不是受國會監督對象,如果立法委員要質詢總統就違憲了。

總統馬英九7日將前往新加坡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會面,就兩岸議題交換意見。

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賴士葆上午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表示,黨團提案邀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如果協商有共識,最快9日可舉行院會邀馬總統報告。

他說,總統報告後,立委如何提問,明天朝野協商時再討論。如果立委要上台一問一答,會破壞憲政,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監督對象是行政院不是總統。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國民黨團提出的議案要循正常程序,如果朝野有共識,當然很快邀請總統報告。

不過,他說,總統不是受國會監督對象,如果質詢就違憲。

王金平表示,總統報告後,朝野可共同商量怎麼與總統互動。過去多次談起總統國情報告,但都沒完成,大家認為可在總統報告後,立委上台表示意見、提出問題,總統再總體回答,但那不是質詢。

媒體詢問,10月廣州「夏張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與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會面)」後,夏立言到立法院報告,未提及馬習會,是否欺騙國會之嫌?

王金平說,那時「可能沒有成熟嘛」,雙方繼續努力成熟,才到國會報告。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如果馬總統確定到國會國情報告,將是憲法增修條文建立相關制度後,總統首度到國會國情報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1/4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問;發言時間、人數、順序與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10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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