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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致:代子公司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增加對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股權投資乙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5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透過子公司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取得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之股權2.事實發生日:104/11/4~104/11/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及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交易總金額:人民幣82,25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以現金受讓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特定股東部份股權,交易金額為人民幣1750萬。交易相對人: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特定法人股東與公司之關係:無(2)認購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投資金額為人民幣6475萬。交易相對人: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持股28.35%之轉投資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1)以現金受讓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特定股東部份股權,交易金額為人民幣1750萬。(2)認購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投資金額為人民幣6475萬。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以現金進行股權交易及現金增資認購。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依據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度審計報告及民國104年上半年度自結合併資產負債表,並考量未來經營狀況及參考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決策單位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不適用。金額:人民幣82,250仟元持股比例:55 %,無權利受限情況。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 =12.37%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6.97%營運資金數額 = 新台幣188,029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擬透過對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簡稱大地公司)增加股權,雙方建立緊密股權關係後,將加深策略合作及大陸汽車市場的佈局,使雙方未來在大陸汽車機電產品上合作達到互補的功能,藉由大地公司在大陸汽車銷售通路,擴大汽車連接器產品及其他汽車零組件,以提升雙方之大陸汽車產業競爭力。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11月04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4年11月04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本次標的公司南通大地電氣有限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並無每股淨值與每股交易金額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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