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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報告 立院擬討論讓立委表達意見否

中央社/ 2015.11.04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溫貴香、王承中台北4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院會決議邀總統馬英九到國會國情報告後,可討論是否安排立法委員「表達意見」、「請教問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如果馬總統確定到國會國情報告,將是憲法增修條文建立相關制度後,總統首度到國會國情報告。

馬總統7日前往新加坡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會面,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上午拜會王金平後說,馬總統與習近平會面後,如果立法院邀請,馬總統願到立法院報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1/4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問;發言時間、人數、順序與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黨團已發動提案,希望列入下次程委會議程,盡快讓馬總統回國後到立法院報告,藉機建立總統到國會國情報告憲政慣例。

王金平說,依規定立法院「得」邀總統國情報告,但法律沒規定立委可就國情報告質詢,或許可在馬總統報告後,安排立委「表達意見」、「請教問題」,馬總統再針對立委意見綜合答覆。

兼任民主進步黨政策會執行長的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受訪表示,如果馬總統到國會報告,須安排政黨代表對馬總統提出質問,馬總統須在國會回答。如果只是到國會形式化報告,在總統府開記者會就好。

段宜康說,希望馬總統在「馬習會」前到立法院報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如果有誠意,應主動提議6日院會變更議程,讓馬總統到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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