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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錡: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3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01,000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6,01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70元,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並授權董事長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及與承銷商議定實際發行價格。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由員工認購,計24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1,361,000 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 條第3 項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61 條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之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及發放日、股款繳納期間、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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