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國寧為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因任職署立醫院院長期間涉收回扣遭判刑,案件審理期間,邵國寧再向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自首,供出他任職署立彰化醫院院長期間也曾收回扣,彰化地檢署今天追加起訴。
桃園地檢署在民國100年7月,第一波偵結各署立醫院集體採購弊案,其中邵國寧被控涉收回扣,金額超過新台幣600萬元,以貪污罪嫌起訴,同年10月4日,邵國寧再向新北市調處自首收回扣,並繳回不法所得76萬元,彰化地檢署今天起訴,請求法院依法減輕量刑。
根據起訴書,彰化醫院94年8月辦理「中央控制生理監視器1台及床邊生理監視器12台」採購案,醫材廠商鄭姓業務經理、陳姓業務員事前私下打探得知,可交付得標總金額10%回扣給邵國寧,以求順利得標,因此在標案簡報時,與邵國寧建立關係。
起訴書指出,這家醫材廠商同年8月22日以648萬元得標,為求順利通過驗收,陳姓業務員11月30日提領40萬元,拿到彰化醫院院長室給邵國寧,不過邵國寧自首後繳出76萬元。
檢方認為邵國寧93年到98年擔任衛生署彰化醫院院長(現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對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的醫材採購程序有核定權,具法定職務權限,屬於授權公務員,因此觸犯貪污治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