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032.公司名稱: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4年9月本公司對子公司BVI富強鑫背書保證累計最高餘額數字誤植為231,789千元,正確應為257,709千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新公告正確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