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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太平島是「島嶼」 主權在我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5.11.02 00:00
針對菲律賓所謂南沙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的主張,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2日)在出席駐台使節團攝影展活動之後受訪表示,太平島符合聯合國海洋法界定的「島嶼」,不僅是自然生成,也能維持人類居住及本身經濟生活,可說在南海中最能代表「島嶼」。

國際仲裁法庭日前宣布擁有管轄權處理中國大陸與菲律賓的南海主權訴訟案,外交部長林永樂2日受訪時表示,仲裁程序仍在進行,外交部會密切觀察並持續了解後續進展。

關於菲律賓在訴訟案中主張太平島不是「島嶼」而是「岩礁」,林永樂再次強調,無論從法律、經濟與地理的角度,太平島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關於島嶼的要件,絕對不是「岩礁」,任何國家企圖對此加以否定,都無法減損太平島的「島嶼」地位與它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享有的海洋權利。林永樂說:『(原音)太平島是在南海裡面可以說是最代表「島嶼」的地方,我想事實上大家都有這相關的共識。』

林永樂表示,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很難提出正式的國際仲裁,但會透過友好國家維持我方立場的能見度,林永樂說:『(原音)我們還是要透過這些相關的友好國家、包括鄰近國家,讓大家了解台灣在南海議題上面還是有重要的地位,因為我們實際管理太平島。』

林永樂重申,中華民國政府希望相關各方按照「南海和平倡議」的建議,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透過一個包括台灣在內的和平對話機制,一起促進南海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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