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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小費制度盛行

中央社/ 2015.11.01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日專電)小費制度在加拿大行之有年,赴餐廳吃飯,付帳時附上小費,已是常規。一般而言,午餐小費為餐費的10%,晚餐小費為餐費的15%。

加拿大雖有上述的小費制度,但客人餐後究竟付多少小費,並無強制性。吃完飯後不付小費,或付小費不足額的也大有人在。

加拿大一般小型餐廳,都是在顧客用餐完畢後,附上帳單,小費多寡全由客人決定。較高檔的餐廳,為了避免顧客用餐完畢後,不付小費,或小費不足額,會強制性的將10%,或15%的小費列在帳單中,顧客不得不付。

加拿大的小費制,是服務員的主要收入。一般餐廳支付服務員的薪資均為基本薪資,服務員必須靠小費維持生計。

對小費的分配,有的餐廳畫定服務員服務桌次,這些桌上留的小費全歸服務員。有的餐廳規定,所有小費均須上繳櫃檯,再由老闆平均分配給每一位服務員。

對於數學不好的人,餐後計算10%、或20%小費,相當痛苦,給多了不情願,給少了不好意思。為解決這樣的煩惱,很多餐廳現在使用電子付帳機。顧客可以不必以現金支付餐費及小費,只要將信用卡插入機器,機器會顯示總餐費,及顧客願意支付的小費百分比。

加拿大小費收入有時相當可觀,由於小費大多是用現金支付,給予服務員逃稅的機會。因此,加拿大國稅局不定期會對餐廳服務員的報稅進行稽核。

國稅局因此要求,接受現金小費的服務員,必須記錄每天的小費現金收入,並於年底報所得稅時據實申報。服務員若無此一紀錄,而被國稅局查稅時,國稅局只能根據餐廳的營業狀況,做出小費評估。如果申報人與國稅局的評估相差太大,會被要求補繳。

至於餐廳老闆分配給員工的小費,因會反映在報稅單上,故這一部分被國稅局稽核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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