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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丹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內容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30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10/30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10/30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並於104/10/30 下午04:00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1)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104年10月30日董事會決議擬辦理 減資彌補虧損。本公司目前登記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04,000,000元,發行股份 130,400,000股,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1,267,498,083元,為 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之1條規定,辦理減少資 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銷除已發行股份91,280,000 股,減資比率為70%,減資後實 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1,200,000元,分為39,12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2)本次減少的股份,係依減資基準日當日之股份(不包含減資基準日後增資之私募普 通股),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排除減資基準日後增資之私募 普通股)持股比例消除股份,即每仟股消除70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 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支付之。(3)本減資案俟經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櫃等相關事宜。(4)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5)本公司擬於減資完成後將進行募資,募資方式將以現金增資募集,用以償還借款、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健全公司體質並因應未來發展之需求。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提請104年股東臨時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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