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歐盟海關資料顯示,2014年歐盟自我國進口該項產品金額為596萬歐元(約2億1,200萬臺幣),數量達1,272公噸;本年1至6月歐盟自我國進口該產品金額為348萬歐元(約1億2,400萬臺幣),數量約601公噸。
本案執委會已於本年10月14日洽請我方提供廠商抽樣名單資訊,其他利益團體倘擬提供廠商資訊供執委會抽樣調查參考,應於本公告後21天內提供資料;執委會將寄發問卷予相關廠商,該等問卷須於執委會通知抽樣廠商後37天內填復。本案調查時程為公告後15個月內完成,公告後9個月內可能公布臨時反傾銷措施。
為捍衛我國在歐盟市場的出口利益,經濟部在歐盟展開調查前,已洽請全國工業總會協助通知本案可能涉案廠商,瞭解我相關業者之可能衝擊及需政府協助事項。另為因應國際間越來越頻繁的傾銷控訴趨勢,貿易局已委託工總擴大辦理協助業者瞭解傾銷認定的標準,以及各主要國家的應訴程序,避免遭傾銷控訴或不利的判決。貿易局對於廠商應訴之律師、會計師費用等提供業者應訴經費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
本案歐方預計將於2017年1月28日前公布終判結果,貿易局與經濟部駐外單位將密切關注本案發展,並與相關公協會密切聯繫,以即時將最新進展轉知業者注意。貿易局並再次呼籲業者於接到國外反傾銷調查案應把握時效,備好完整產銷資料並積極應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二組陳組長文誠
聯絡電話:02-232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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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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