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衛生局公布抽驗市售麵條、米麵類製品檢驗結果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030 10:55:13)麵條、水餃、米苔目及粄條等米、麵製品為民眾除了食用米飯之外的主食,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濕麵條、水餃皮、米苔目及粄條等特定項目產品抽驗,共抽驗33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殺菌劑如過氧化氫及硼酸等,檢驗結果7件不合格,皆檢出防腐劑苯甲酸成分。

其中5件分別為粄條、水餃皮及手工拉麵,供應商為高雄市業者,已移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源頭廠商,2件粄條為本轄業者所製。依規定米、麵製品不得添加防腐劑,本轄業者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本局已依法裁處罰鍰。本次抽驗結果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民眾可逕至上述網站參閱。

麵條及米、麵類相關製品為國人日常主食,具有高食用量及高食用率特性,因此國內米、麵製造業者家數眾多,麵製品常因原物料品質管控、灑粉管理、人員衛生、設備清潔和環境衛生不當發生危害,進而添加不得使用之食品添加物,衛生局呼籲麵製品製造業者及食品販賣業者應遵循「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尤其生麵製品產製後之貯存、運送及販賣,均應冷藏於攝氏溫度7度以下,若置於常溫中,以不逾3小時為限,以確保消費者食用米、麵製品之安全。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