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0/132.公司名稱:台星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台灣星科金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4年09月22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業經經濟部商業司於104年10月8日經授商字第104012079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台灣星科金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台星科股份有限公司」。(2)上櫃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265」。8.因應措施: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