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秀華是耶魯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國立政治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研究專長是財務金融計量。
檢方起訴指出,饒秀華從民國99年起,曾因延後或未申報財產,多次遭監察院重罰,她今年仍拒絕申報,因此遭移送法辦。至於不申報的理由,她在偵查時及審理時都說「忘記了」、「不知道」。
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判處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董事及監察人為申報對象,若無正當理由而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處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若處罰後仍未依限期申報,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