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勞退新制規定,勞工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以上,「得」請領月退金。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但各界屢有建議,認為每個人生涯規劃不一樣,加上勞保已有年金,希望能開放自由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
今天通過草案的規定,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1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1次退休金。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此外,原規劃退休勞工需投「延壽年金」,供超過平均餘命後領取。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由於這是高壽年金,參與人數少,實務開辦不易,且勞保年金已有多重保障,因此刪除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