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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本公司對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靜翊提出刑事訴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29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吳靜翊(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法院名稱::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案號:尚未取得2.事實發生日:104/10/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轉投資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5.22%股份;吳靜翊為該公司負責人。因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在102、103、104年度之財務有所可疑之處,且經本公司以股東身分多次要求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檢具相關事證說明釋疑,均未獲合理說明。4.處理過程:爰對吳靜翊提出背信罪等刑事告訴,訴請偵察機關查明真相,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偵查過程中查知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關係人有涉違法侵害本公司權益之情事者,將另行採取適當法律程序,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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