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長李如芳表示,過去市府長年對公有宿舍疏於維護,現有47戶公有宿舍中,有19戶屬於屋況不佳已不堪使用或列入都更,目前提供借用的共28戶,已全數出借完畢。針對提供借用的28戶,秘書處每年有固定編列預算進行維護修繕。而對不堪使用或已列入都更的這19戶,因為需要較大規模的更新跟整建,也希望議員可以支持編列相關的預算,以更新宿舍結構並修繕,以彌補首長宿舍不足的問題。
此外,她也說,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居住公有房舍房租津貼扣繳數額表的規定,首長借用宿舍費用為每月700元,是全國一致性的規定。市府在台北市的案例後經過檢討,也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合理,無法反映不同情況下取得宿舍的成本。
因此,秘書處已與法制局研商,將盡速修改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加入必要時可視宿舍取得成本及房屋狀況、所在地段等,酌予加收宿舍租金的規定。預計修改完成後,可於明年度開始實施。
至於,修繕後的宿舍是否可以趨近市場價格出租給市府同仁使用?李處長表示她也希望可以這樣做。(10/27*10)*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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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台中市政府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