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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今年度土壤及地下水六處場址獲解除列

大成報/ 2015.10.27 00:00
【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環保局針對本年度(104)苗栗縣列管場址國道三號通霄北上匝道口、苑裡鎮新復溝圳、卓蘭鎮水廠段798地號、聯發銅業義新廠及區外公有道路及三義鄉拐子湖段815-45地號等6處,陸續完成污染改善作業,並已於近期通過驗證,獲解除列管。縣內9筆污染農地、4處工廠及加油站等,預估於明年度亦可完成污染改善工作。

環保局表示,縣內污染場址包括工業區污染、加油站洩漏或工廠污染等,如找的到污染源,就由污染者負責整治工作;土地被法拍或出售,承購者須接手污染改善工作。環保局對於尚在整治階段的污染場址,皆以「審慎監督、有效管理」的行政措施,協助推動改善;而尚在規畫改善工作的場址則以「積極推動、活絡暢化」之執行策略,讓有意進行改善之人士儘早進行污染整治工作。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表示,明年度9筆農地及4處工廠及加油站若可順利完成污染改善,苗栗縣列管的污染場址數量可大幅減少。污染土地改善完成後,其土地使用限制亦將一併解除,除可有效活化土地利用外,對於周邊民眾生活環境安全亦可有效提昇。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之解除列管,無疑是對本縣長期投入土水污染防治工作之最大鼓舞,對於場址附近民眾健康及環境品質亦極具正面意義。

環保局呼籲,土壤及地下水遭受污染後,往往需要耗費大量人力、時間與金錢進行污染改善工作,民眾或事業最好能事先以預防的手段,從源頭降低污染的發生,以避免造成相關污染,共同保護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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