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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解決南海問題 台灣的唯一選擇

中央社/ 2015.10.27 00:00
(中央社記者胡立宗台北27日電)美國與大陸就南海問題相持不下,中華民國雖擁有太平島等島嶼,但因國際地位長期遭到忽略,總統馬英九的「南海和平倡議」,以國際法處理相關爭端,應是台灣不得不的唯一選擇。

馬總統所提的南海和平倡議,主張尊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與精神,透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共同維護南海地區海、空域航行及飛越自由與安全。

同時希望區域內各方務實和平解決爭議,降低衝突發生的可能。相關各方必須擱置主權爭議,依據國際法,協商資源共享、合作開發,避免武力衝突。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規定:島嶼享有12浬的領海,與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EEZ);但非屬天然形成的人工島,以及或漲潮時沒入海面以下的礁岩,不得享有領海與EEZ。

大陸之前與南海周邊各國抗衡,一直居於下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在國際法上站不住腳。一是無法實際、長期管轄爭議島嶼,二是所駐各島其實只是礁岩,一碰到漲潮就不見蹤影。

因此,大陸近年開始積極填海造陸、擴礁為島,就是為了形成國際法上的「既成事實」,既對島礁實現長期有效控制,又能以時間換取空間,讓人工島經年累月下來「變成」天然島。

面對種種不利局面,中華民國想在南海問題中居於不敗之地,除了持續穩定駐守東沙群島、南沙的太平島與中洲礁,以求在國際法上獲得有利基礎,同時可能也要對美、日等國釋出善意,獲得相對的後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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