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62.公司名稱: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6.報導內容:”…。至於公司原期待NFC關鍵零組件今年第3季可望入陸系品牌手機,但由於客戶手機設計提前1-2年投入開發設計,因此,預料NFC打入陸系品牌廠將於明年下半年亮相。”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有關公司營收資訊,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及本公司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表為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