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調查,黃男涉嫌自民國90年間開始犯案,96年遭查獲持有衝鋒槍及涉及詐欺取財,分別遭判刑2年10個月和12年確定,卻畏罪未到案執行,因槍砲、詐欺案被通緝。
警方表示,獲報一名男子擁槍自重,布線調查查出這名男子就是遭判14年10個月重刑的通緝犯黃男,於101年遭判刑確定後即逃亡。
警方查出他落腳三民區莊敬路附近,派人跟監、蒐證時被生性警覺的黃男看到,立刻召來5名男子助陣,並堵住刑警的車輛和大聲嗆聲,員警一眼即認出他是通緝犯黃男,多名員警隨即一擁而上壓制逮捕,而他的同夥一哄而散,警方押送黃男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