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匯豐汽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轉投資事業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及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辦理出售或解散清算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23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轉投資事業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及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辦理出售或解散清算。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第三地區轉投資之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及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辦理出售或解散清算。(2)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3)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及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4)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15,000仟人民幣。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50,690仟人民幣。(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經銷東南品牌汽車。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經營汽車維修、裝潢及相關技術諮詢。(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16,244仟人民幣。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23,195仟人民幣。(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深圳恒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85仟人民幣。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559仟人民幣。(10)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匯龍汽車維修(深圳)有限公司:6,275仟美元。(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2)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3)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4)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5)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6)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17)經紀人: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大陸通路策略調整,進行投資區域的重整。(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0)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 55,979仟元。(21)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3.62%。(2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7.59%。(2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9.34%。(24)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 43,953仟元。(25)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3.10%(2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5.96%。(2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5.19%。(28)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1年:新台幣77,645仟元。102年:新台幣-39,064仟元。103年:新台幣-93,014仟元。(29)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1年:台幣0元。102年:台幣0元。103年:台幣0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