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4/10/23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自行結算之104年前3季各項財務報表案。(2)承認104年截至9月30日止虧損撥補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議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