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4/10/232.重要決議事項:決議通過收購東盛控股有限公司並更名為永豐金證券(經紀)有限公司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將向香港與臺灣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待取得核准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