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為改善北市路邊汽車常有停車格久停占用行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預計於12月1日起將全市公有土地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
至於收費標準,停管處指出,將依照停車場法及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訂定不同停車費率。
停管處說明,考慮民眾負擔能力及促進停車周轉效果,考量巷、弄路邊停車格扮演日常停車供給角色,費率訂定將以最低費率標準為訂定基礎,也就是每小時新台幣20、每次30元,不過鄰近商業區路段除外。若周遭路段已採計次收費則維持計次收費,以符合停車收費公平性及一致性。
另外,停管處指出,全市收費後,會於一定期間即依停車率及周轉率定期檢討調整費率,以符各路段特性之停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