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泰碩電子:澄清104年10月23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23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3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1)泰碩單季賺贏上半年...第3季營運明顯拉升,營收季增13%,法人估在毛利率拉升下,單季每股純益可望創新高,並超越上半年總和的0.38元,泰碩將上修全年獲利預估。(2)泰碩董事長余清松表示,明年成長幅度最大的是伺服器散熱部分,泰碩已搶到散熱同業的訂單,目前業績開始往上爬,從一個月營業額不到1.000萬元提升,預估明年單月營收可成長四至五倍,余清松說:「泰碩要搶占市場三分之一的市占率。」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1)有關10/23經濟日報C4版中提及「泰碩 單季賺贏上半年」「第3季營運明顯拉升….泰碩將上修全年獲利預估。」均係屬媒體及法人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財務預測資訊,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所有財務資訊之揭露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訊息為主。(2)「泰碩董事長表示,….預估明年單月營收可成長四至五倍…」,該報導中有關明年度營運數據之成長狀況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董事長余清松並未對外提供相關預測性財務資訊,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任何財務預測資訊,所有財務資訊之揭露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訊息為主。(3)余清松說:「泰碩要搶佔市場三分之一之市佔率」一文,係媒體報導文字疏誤,完整之內容更正如下:「泰碩要搶佔卡類連接器市場三分之一之市佔率」。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