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外勞販毒引起同鄉不滿,雲林縣警據報查獲安非他命案

大成報/
10 年前
【大成報/雲林縣報導】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三隊,於昨(21)日在斗六市城頂街查獲1名逾期居留男越南籍外勞、及2名越南籍女外勞涉嫌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案及販毒案。由於雲林縣查獲外勞吸毒案極少見,警方將深入追查毒品上游來源,以有效遏止毒品氾濫,維護地方治安。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三隊指出,越南籍男子TONG VAN SU(綽號:阿寶)二年前以美金7000元代價委請越南仲介協助來台打工欲圓淘金夢,卻不知遇黑心仲介,假借辦理來台工作,實以觀光名義辦理來台,102年11月2日由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在機場就遭仲介丟包,「阿寶」舉目無親,先後至台北、台中、嘉義,最後流浪至雲林斗六市與另一名越南籍女子同居,至被警方查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為止,將屆二年。

「阿寶」表示至臺灣後因沒有身分證明,欲找工作卻四處碰壁,只能透過同為越南籍同胞支助,曾至嘉義縣阿里山以每天新台幣2000元代價協助搬木材,但工作有一日沒一日,後來跟同是越南籍逃逸外勞至南投縣山上幫忙採茶,每公斤工錢僅新台幣70元,生活雖然困苦,但時日一久對臺灣的生活也習慣,且認識不少越南來臺同鄉,沒工作時與同鄉一同唱歌飲酒。

長相英俊的「阿寶」外表像一臺美混血兒,半年前經友人介紹認識另一遠嫁來臺之越南籍阮氏女子(綽號:蘋果、已婚、育有一子),二人進而於雲林縣斗六市租屋同居。「阿寶」於四個月前沾染吸毒習性,清秀的「蘋果」犧牲自己下海至傳播公司擔任傳播妹陪酒唱歌賺錢供「阿寶」購毒,「蘋果」因經不起男友誘惑自己也涉毒,二人成為一對毒鴛鴦,後來「阿寶」卻變本加厲,自己當起藥頭,將安非他命毒品賣給同鄉。「阿寶」與同鄉聚會時都會將安非他命毒品帶去吸食及販賣,引起部分越南籍同鄉不滿。

日前警方接獲線民舉報「阿寶」違法事證,警方遂佈線監控,見時機成熟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於本(104)年10月21日當場查獲越籍男子TONG VAN SU等3人持有二級毒品安非它命及吸食器,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檢察官特別指出,雲林縣查獲外籍人士吸毒案件並不多見,因此要求雲林縣警局繼續擴大追查其毒品上游來源,以有效淨化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