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光電:針對歐盟執行委員會光碟機反托拉斯調查案,執行委員會裁決結果之聲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廣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處分機關:歐盟執委會2.事實發生日:104/10/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今日收到歐盟執委會宣布針對八家光碟機製造商之反托拉斯案調查結果及課予罰鍰之決定,包括針對本公司課予714萬歐元。本公司對於歐盟執委會就本案所為之調查,一向都予以充分之配合。對於此調查結果未能公允反應事實,本公司深感遺憾。本公司目前正審閱歐盟執委會之決定,並預計在歐盟法院針對該裁決提起上訴,期透過獨立司法機關審理本案事實再做客觀的評斷。目前案件的最終結果尚有重大不確定性,相關影響尚待法院審理後再做進一步評估。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裁決為歐盟執委會之調查及初步決定,相關裁罰金額尚待法院判決確定,公司認為目前此案尚屬初始階段,法院之判決尚有重大不確定性,相關影響尚待法院審理再做進一步評估。且對目前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