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朋引伴性侵弱智女 主謀將罪全推「表兄弟」

NOWnews/
10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呼朋引伴搞輪姦,被逮後互推責任,主謀男子還要涉案友人作證時不要亂講,敢做不敢當,毫無悔意,最高法院法官重判該名男子。

這起性侵案件發生在5年前,台南一名連姓男子在中山公園搭訕一名有輕度智障的20多歲女子,連男見女子好騙,遂以甜言蜜語誘騙其交往,雙方成為男女朋友。連男以「男女朋友應該做愛」為由,說服女子上床,自此女子成為連男的性奴。

據《蘋果日報》報導,連男於2010年3月,突然向李姓、王姓友人提議性侵該名女子,於是連男將女子帶到李男家中,3男正準備性侵之際,雖得知女子正值生理期,連男還是要女子去洗乾淨,女子深怕挨打遂照辦。女子先幫連男口交,再遭李男性侵,一旁觀看的王男慾火高漲,待友人離開後,拿出跳蛋逗弄被害女子,再性侵得逞。

案情被揭發之後,3男互推責任,人人均找出對己有利的理由,連男甚至痛批李男陷害他。被害女子出庭應訊時抱怨連男,一點不浪漫,不太算是男朋友;也痛罵李男,每次那個來都要做;更批王男,都用會動的東西放到她那裡。

法官採信被害女子說法,斥責3男利用被害人的弱智逞慾,出庭供詞反覆,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連男12年徒刑,李男與王男各11年與9年徒刑,而李男與王男因不上訴,判決已定讞。不過,連男仍上訴,且將責任推給李男與王男,二審法官不採信連男供詞,亦認連毫無悔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