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苗栗縣政府財政問題,係該府長期虛編歲入預算,未量入為出,實質收入無法支應歲出財源,且因債務超限無法舉債,致產生資金調度困難,衍生積欠廠商工程款及人事費無法發放等問題。
為協助改善地方財政,財政部除研修財劃法,充裕地方自治財源外,並持續落實財政輔導機制,包括推動地方財政健全方案,透過考核評比、教育訓練及經驗分享等方式,協助地方開闢財源。另為強化債務管理及落實監督地方政府債務增減變化情形,該部刻依長期債務及短期債務比率高低建立分級管理機制,且刻針對債務超限及長期債務比率達債限85%以上之地方政府(包括苗栗縣政府),辦理債務管理輔導座談會,以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健全財政。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針對苗栗縣之財政問題,中央業已盡力協助該府度過財政難關,該部除赴該府舉行財政輔導座談會外,並對於該縣具急迫性之積欠工程款,協調臺灣銀行協助建置融資調度平臺,以及協助調度人事資金缺口。惟鑑於財務收支及管理為地方自治事項,中央雖就苗栗縣政府之財務調度提供協助,惟地方政府仍應本財政自我負責精神,覈實預算編列,厲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及加強財務調度管控,以確保財政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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