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民國95年間,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部電戰二中隊李姓後勤士被發現在部隊樓梯間身亡,部隊以自縊死亡結案。
他的父親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無故命喪軍中,多年來四處奔波,在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及法扶會花蓮分會協助下,花蓮地檢署日前起訴案發當時的黃姓部隊長。
王怡仁表示,根據檢察官調查事證,李姓後勤士罹有精神疾病,經醫院精神科門診評估達停役標準,案發當天,李姓後勤士憂鬱症病情惡化已住進醫院,黃姓部隊長卻自行派員將他帶回部隊,使李姓後勤士無法接受適當的醫療,而於當晚自縊身亡,因此認定黃姓部隊長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法扶會花蓮分會律師林武順表示,死者父親花了近10年時間為兒子申冤,在法扶會的協助下,向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經調查後,將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案情才獲得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