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020 17:05:22)里港分局新圍派出所19日11時許接獲林姓女子報案稱「其子遭田姓同居人帶走,恐發生意外,請警方協助」,所長黃俊銘、警員陳建武、唐榮貴獲報後立即趕往,協同報案人在鹽埔鄉維新路找到田姓同居人,順利將小孩救出防止其遭受傷害,並查出田男係竊盜通緝犯,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調查,田男有竊盜、妨害性自主及妨害自由等多項前科,與報案的林姓女子為男女朋友關係並產下一子,二人常因個性及工作上的問題發生爭吵。日前林姓女子攜子搬離住處結束二人感情世界,田嫌遂將二人所生的孩子帶走,要脅復合。警方找到田嫌時他正將兒子背在身上,警方見狀不敢輕舉妄動,深怕一個閃失傷了孩子。經曉以大義、動之以情後,田嫌配合警方勸說並將孩童交還給母親。
里港分局表示,員警處理事故明快確實並主動積極協助民眾,及時找到小孩防止遭受傷害,深獲當事人家屬感謝與民眾讚許,更能建立警民良好關係。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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