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有鑒於企業社會責任及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等非財務資訊揭露已廣受國際重視,為持續強化我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暨非財務資訊揭露,並考量成本效益及受規範公司之因應時間,因此分階段擴大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上市公司範圍,預計2017年將增加80家以上之上市公司需強制編寫CSR報告書。
證交所指出,新增編製CSR報告書之公司,至少有1年時間可充分準備編製報告書相關事宜,公司應盡早規劃,並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 GRI)發布之最新版永續性報告指南(GRI G4)、行業補充指南及依行業特性參採其他適用之準則,進行利害關係人辨認與議合,配合調整內控流程,以確保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資訊能被完整、正確的蒐集並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