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桃園的李姓男子與林姓女友被控在鄒姓友人家喝酒時,以塑膠袋套頭殺害鄒男。最高法院今天判李男14年、林女13年徒刑確定。判決指出,李男不滿鄒男欠錢不還且態度敷衍,林女則不滿鄒男曾經意圖侵害、割傷手腕,李、林在民國102年7月間犯案。李男先以電話線綑綁鄒男,以毛巾塞嘴,再以黑色塑膠袋罩住頭部並綁上死結。過程中,林女壓住鄒男雙腳,另拿一個黑色塑膠袋罩住鄒男頭部。鄒男最終窒息死亡。李男犯案後向台北巿士林警方自首,桃園警方獲報後,對李男及林女展開調查。